****集团)****焦家金矿寺庄分矿提升系统智能化建设改造设备(七)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集团)****焦家金矿寺庄分矿提升系统智能化建设改造设备(七)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焦家金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集团)****焦家金矿寺庄分矿提升系统智能化建设改造设备(七)采购项目 3.招标范围:****焦家金矿寺庄分矿提升系统智能化建设改造设备(七)采购,具体要求、交货期、供货范围及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投标人所投货物符合最新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满足《****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股东信息及股权穿透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4.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的“省份”建议使用默认的“全部”选项); 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选择“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 4.3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报名期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时间)。 获取地点:****(**省**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广场6号楼21层2101号)。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投标报名(不必办理CA锁),报名成功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处的报名,均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建议使用电子邮件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股权关系证明(可提供“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股东信息及股权穿透查询截图,方式不限),报名期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近三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的,须将现场报名应提供资料的扫描件(所有文件按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文件内)发邮件至****@163.com邮箱,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4位、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完整开票信息等,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通知。 2.获取文件时,招标代理将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项至第6项内容,在相关网站和渠道进行查询,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获取文件资格。 3.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人资料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第一会议室(**省**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广场6号楼21层2101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第一会议室(**省**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广场6号楼2101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 八、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银行和账号: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2052 2065 061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新支行 银行行号(代码):104****4177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家金矿 地 址:**省**市**市金城镇焦家村 联系人:刘振林 联系方式:135****92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广场6号楼2101号 联系人:武占元;闫瑞沣 电 话:186****8557;0531-****5573 电子邮箱:****@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