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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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心、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县领导关于《****关于**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及资金需求方案的请示》(****)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海参产业,拟实施**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发展中心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项目**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2024年1月1日之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事业单位、**社等。

(二)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内容及项目建设责任明确,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或注册后)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已获得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

(一)海参养殖试验项目。

1.项目内容:①内海海域:在内海海域开展海参网箱养殖或其他新型养殖模式试验;②外海海域:在**、下浒、北壁等外海海域开展网箱养殖、网箱吊笼养殖、伐式吊笼养殖或其他新型养殖模式试验。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择优对内海海域1个项目、外海海域2个项目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30万元,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4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12万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海参苗种、新设备等设施和渔药、渔饲料等。

4.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在**县域内从事渔业生产的水产企业、**社等。

(二)海参病害防控研究。

1.项目内容:在沙江镇、溪南镇、下浒镇、北壁乡各选取2个点位(点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开展海参病害防控研究,采购试验所需相关设备、药剂等,定期采集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实时跟踪病害情况并提出对应防控措施。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择优对1个海参病害防控研究项目予以补助,补助金额14万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项目相关海参样品、实验设备、试剂耗材等;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检测分析费用;采样车船租赁费等。

4.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省内科研院所、高校等科研单位。

三、 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8日前。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封面:“**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应含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目前现状、项目前景等详细情况):

4、申报单位填写的**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本通知及附件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下载;

5、申报海参养殖试验项目的单位应提供《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海域使用权证书》,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和规范合同;

6、营业执照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7、企业征信材料;

8、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表格的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三)审核批复:****渔业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批复。

四、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财政局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补助。

联系方式:

****:卢艳娜,0593-****676

****财政局:林忠,0593-****160

附件:**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

**** ****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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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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