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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9 17:41
项目名称: **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空管工程自动转报系统设备采购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中南招标备字〔2024〕55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4-09-29 17:00:00 至 2024-10-08 23:59:59。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东进****公司 |
综合总得分 | 93.98 | 90.96 | 85.02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海波 | 宫赐 | 张海生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 | 职业资格证书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201********0002584 | ****2858 | 141****0782 |
投标人业绩 | 1、**等七地自动转报系统更新改造工程**等4套自动转报系统设备采购合同2、****分局自动转报备份系统更新工程货物采购合同3、民航西南空管局**地区144路自动转报备用系统更新工程采购合同4、**空管站空管运行保障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自动转报系统更新采购合同5、**空管站空管运行保障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自动转报系统扩容采购项目合同 | / | / |
投标报价(元) | 3,112,500.00 | 3,121,700.00 | 3,118,000.00 |
质量 | / | / | / |
工期 | 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所有设备应在合同生效后按招标人安排的具体时间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收到货后,与中标人一起根据装箱单检查设备,如果设备与装箱单不符,中标人应在收到通知的半个月内安排发送所缺货物。 | 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供货 | 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供货 |
评标情况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0160 |
投诉受理部门: | ****管理局 |
地址: | **市**区**路163号 |
电话: | 020-****0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