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4年-2027年卷烟配送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3、招标人:****
4、招标代理机构:****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2024-2027年卷烟配送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2、预算含税金额:141.85万元/年;三年预算含税金额:425.55万元(此为预估金额,结算按照实际产生的数量为准)。其中干线配送单价:66.70元/箱(不含税),三年预算含税金额:41.55万元;终端运输单价:41.37元/箱(不含税),三年预算含税总金额:384万元。
3、服务期限:三年(即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经后合同一年一签(按年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为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次年合同)。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具****公司授权)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无。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2021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或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涉及行贿行为的投标人。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09: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市**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3号****招标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时,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潜在投标人是否有行贿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存在上述行贿信息,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并填写《投标人筛查表》留档备查。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时间)至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市**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5号开标室。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州**市炉城南路34号
联系人:斯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5号
联系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