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关于承揽东莞市三线整治项目施工服务项目邀请比选失败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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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关于承揽**市三线整治项目施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比选人名称:****

本项目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7日售卖邀请比选文件,截至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无参选人购买邀请比选文件,本项目邀请比选失败。

公示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共9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 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 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邮箱地址:****@qq.com

比选人:****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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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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