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杆线迁移工程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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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示范区项目—杆线迁移工程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2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示范区项目—杆线迁移工程咨询服务补疑1

项目标段编号:****

各投标人:

**县****示范区项目—杆线迁移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如下:

一、变更公告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5.3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时,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35%监理费;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格70%监理费(含前期已支付的监理报酬);项目全部工程并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按工程结算价格确定的最终合同价格97%的监理费。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注: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在结算完成后招标人付至按工程结算价格确定的最终合同价格的100%。”现变更为“付款方式: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50%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格35%咨询服务费;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格70%咨询服务费(含前期已支付的服务报酬);全部工程并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按工程结算价格确定的最终合同价格97%的咨询服务费。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注: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在结算完成后招标人付至按工程结算价格确定的最终合同价格的100%。”

2.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省**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现变更为:“**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经济开发区**市**县龙桥镇裴桂****服务中心”。

二、答疑公告

1.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是否需要提供总监代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

答:总监代表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中标后按要求配备即可,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开发区龙****办公室

地址:**市**县高新区**大道6号装备制造产业园B6-3栋;

******经济开发区**市**县龙桥镇裴桂****服务中心

邮编:231500

联系人:汤主任

电话:0551-****89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1312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补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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