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9-29 11:44
90天 |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1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2024年1****示范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9-410204-04-01-858287,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自筹(投融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区2024年1****示范区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自筹(投融资)资金 2.4建设地点:开****办事处辖区(茶庵、何楼、马头刘、仙人庄) 2.5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市**区2024年1****示范区建设项目,采用“F+EPC+O”(投资融资、规划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方式建设。 2.6项目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 2.7质量要求:按照《****示范区建设指南》第三版建设标准实施,确保国家、省、市、县(区)级验收通过。 2.8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年; 2.9 项目**期限:本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限不低于5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 个标段, 第一标段:**市**区2024年1****示范区建设项目-F+EPC+O 2.11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项目的 投资融资、规划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建设,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控尘、工期和造价、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6月1日以来,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拟派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相关专业(水利、农林)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6月1日以来,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拟派采购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采购工作的单位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6月1日以来,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4年6月1日以来,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相互兼任。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完整的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本项目投资不低于450万元,用于本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做无效标处理(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行贿行为的,做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 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附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牵头人须为主投资人,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争议解决等内容,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时间)。 3、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6、投标人须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8、本项目中标方需向招标人缴纳10%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时间) 2、 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东街20号 联系人:田力 电 话:0371-****9661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市**区**街道内环南路25号 联 系 人:任泽华 电 话:175****6818 行政监督部门: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371-****625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项目**期限、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予补偿。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有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中“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详见目录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网上公布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原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公告发布网站相关内容。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发包人要求等相关要求作出实质性内容响应;如投标文件格式未给出格式的,格式自拟。 3.7.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线上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评标方法(合格制+合理低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核查内容 在定标会议前,由****小组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 核查内容包括:①企业信用信息: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为投标人); ②企业行贿查询情况及企业诉讼仲裁情况: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④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主要负责人员资格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其他项目人员、委托代理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一)介绍参会人员。招标代理机****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内部监督)人员、到场定标候选人、公证处人员; (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介绍项目****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情况; ****委员会组长宣读承诺书、核查报告; (四)检查、投放号码球。公证处人员检查抽取箱、号码球,面对摄像头展示号码球并投入抽取箱。手抱抽取箱摇动号码球后,面对摄像头和参会人员展示抽取箱透明面; (五)抽取定标候选人代码球。先由到场定标候选人代表扭头侧身抽取代码球,再由未到场的定****委员会成员抽取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及时将定标候选人代码球号记录在大屏幕上; (六)抽取中标候选人号码球。公证处人员再次检查抽取箱和定标候选人代码球,并将代码球投入抽取箱。定标委员会组长侧身扭头抽取代码球(抽取过程无遮挡行为),宣读并展示抽中的代码球号,第一次抽签对应的中标候选****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签对应的中标候选人即为本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三、第四......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依次、及时将抽取的代码球号及对应的中标候选人记录在大屏幕上; (七)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填写中标候选人信息,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中标候选人以及依次递补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打印《定标报告》; (八)签字确认。定标委员会成员、内部监督人员在《定标报告》《定标见证记录表》上签字,****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在《定标见证记录表》上签字; ****公证处人员宣读公证词; (十)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十一****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在定标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因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参考最新版的合同执行,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市**区2024年1****示范区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厅建设标准要求,亩均不低于3000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约2550万元,不足资金由中标方投资)。 项目****办事处辖区(茶庵、何楼、马头刘、仙人庄)。 二、建设方案 建设标准:按照《****示范区建设指南》第三版建设标准实施,确保国家、省、市、县(区)级验收通过。 建设模式:****农业农村局,采用“F+(EPC)总承包+O”(投资融资、规划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方式,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融资模式:由中标方自筹资金,进行建设运营管护;弥补建设资金不足,政府不担保、不发债、不融资。 运营模式:中标方与实施村集体洽谈协商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率不限比例)、订单农产品种植等规模化运营问题。 支付方式:采取监理、验收、服务全过程管理方式;工程开工后,按工程建设进度支付工程款。 管护资金模式:工程管护资金,由中标方从土地规模化经营服务收益中支付。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主要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为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设计费报价 工程**费的2.00%;工程**费报价大写: ,(小写): %作为投标报价,计划工期 ,项目**期限 ,质量要求 ,项目的投资融资、规划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建设,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控尘、工期和造价、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全面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人联系电话、公司邮箱等其他补充说明,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如填写有误,后果自负)。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注:1、本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投 标 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适用)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联系方式)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适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我 (姓名)系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 (姓名)系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 (联合体牵头人)的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为我们所组成投标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联合体的行为,本联合体将承担委托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联合体牵头人: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适用。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非联合体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并删除不适用格式)三、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证金回执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电子保函扫描件。 注:扫描件均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其他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对此予以认可。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个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2、成员名称自行添加。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五、技术方案 (格式自拟)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包括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须按照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至少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格资料的证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件。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1.本表后应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2、联合体投标的,请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本表,并附相应材料的扫描件。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提供) (四)业绩汇总材料(企业业绩)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2、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页数较多,至少应附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以及含项目内容和投资额的关键页。 (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页数较多,至少应附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以及含项目内容和投资额的关键页。 (七)其它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八、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方承诺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特此承诺。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3、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或联合体方)在此承诺: 我方(或联合体方)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4、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借用、挂靠他人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6、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 附件: (一)主要信息汇总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
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如有填写,没有不填)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