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龙招【2024】A51)龙山镇施公山村重点区域夜景亮化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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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施公山村重点区域夜景亮化二期工程****改革局以慈发改龙审批【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主要对施公山路(**中街-香山家园)全长约554米两侧沿线建筑及部分河道进行亮化,其中,**中街施公山路东延伸区域河道及建筑、施公山**西河道延伸区域河道、香山家园为主要景观表现节点;

2.2建设地点: **镇施公山村 。

2.3招标范围:景观灯、装饰灯采购、制作、安装等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811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照明灯具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符合投标条件的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1.2组成的联合体。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照明灯具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符合投标条件的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1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4应具国****检验中心—即****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与投标相符的洗墙灯(线条灯)12W plusmn;2W);(联合体投标的,灯具检测报告由牵头人提供)。

3.5项目负责人:1名,资格要求: 无,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委任书(不得兼任施工安装负责人,且由照明灯具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委派)。

3.6施工安装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且由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单位委派)。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安装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进入**市**市基层小型平台(**)-工程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镇级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4.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市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中心(**市灵峰路综合写字楼东附楼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市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7.3**市公共**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市**市基层小型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镇施公山村

联 系 人: 华工

电 话: 137****327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蓝海湾商务大厦五楼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34****3969

传 真: /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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