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可回收物集中处置项目院内议价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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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可回收物集中处置项目院内议价公告(第二次)
总务科 2024-09-30 10:36:26

****公司负责我院**院区、****门诊部的医疗废物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含玻璃瓶)有偿回收业务,****公司报名参加,议价时间另行通知,该项目拟签订合同期3年。

****公司不需再次报名!

一、报名要求:

1.报****卫生健康委员公布的企业名单中,并提供环保审批、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需在资料上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0日。

报名电话:0771-****614 总务科

报名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路22-1号,****宿舍区13栋(31层高层住宅楼)四楼总务科(6)办公室

二、回收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有偿回收塑料瓶(袋)的同时,无偿将玻璃瓶一并收走(塑料瓶(袋)数量约30吨/年,玻璃瓶约60.5吨/年);

2.保洁员和外勤工人将塑料瓶(袋)和玻璃瓶运送到垃圾暂存处后,回收公司统一到指定地点回收;

3.无需每天收送,当可回收废弃塑料瓶(袋)达到一定数量后,垃圾暂存处管理员电话通知,要求接到通知后于约定时间统一回收;

4.若从2018年1月1****医疗机构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相关业绩的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文件。

5.有溯源系统,溯源机制完善的优先考虑。

6.****医院垃圾暂存处负责输液瓶(袋)和玻璃瓶分捡整理的优先考虑。

三、中标方责任

中标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实施方案进行分类、装入回收专用袋,并妥善保管,杜绝流失。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以及不属于回收范围内的医疗废物,并按相关环保规定和要求,自行做无公害处理(对静脉留置针、针头、针管及止血贴勿沾留在输液瓶上)。

四、议价

议价时间另行通知,****公司资质证件、业绩合同、报价单等,报价单一式三份(密封)。

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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