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金蝶软件园(二期)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南山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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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蝶软件园(二期)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2024-09-27 00:00

金蝶****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金蝶软件园(二期),位于**区白石路与**西路交汇处,宗地号T205-0081,于2020年11月取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建许字NS-2020-0047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总平面图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指标调整

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86132.82变更为84453.02平方****研发中心规定建筑面积由86132.82平方米变更为83036.45平方米,****中心核减建筑面积1416.57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6785.06平方米变更为11119.1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6457.29平方米变更为15959.18平方米,规定容积率由7.5变更为7.42,绿化覆盖率由17.64%变更为8.89%,停车位总数不变,由214/236变更为232/218,修改后指标仍符合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二)架空立体车库轮廓和高度调整,塔楼屋面设备用房调整,机房高度调整,屋顶构架调整,雨棚轮廓调整,楼栋号调整。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区白石路与**西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局网站

http://pnr.****.cn

******网站

http://pnr.****.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区深南大道10138号******建筑设计科,标注“金蝶软件园(二期)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8439。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金蝶软件园(二期)修改后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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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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