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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省**市电****公司**区观珠镇合利洋尾塘石庙岭**花岗岩矿(路缘石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订)(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现将该方案(见附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农地保护股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梁普亮0668-****318
附件:专家评审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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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