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公示公告 | |
发文日期: | 2024-09-30 | |
****环境局 | 生成日期:||
废止时间: | ||
关键词: | 江镇,建设项目,排放标准,污染防治,报告表, | |
****环境局关于**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段(K0+000~K8+700)整治工程项目拟批准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共计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0-****109
通讯地址:**县**路 邮编:336600
项目名称 | **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段(K0+000~K8+700)整治工程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洋江镇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九众****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县洋江镇,左岸岸线长8.6km,起点位于洋江镇车田村,终点位于茅洲袁河大桥;右岸岸线长7.5km,起点位于洋江镇洲背村,终点位于洋江镇湖头村。建设内容为老堤防加高培厚、**堤防、护岸及穿堤建筑物等。项目总投资7445.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2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9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喷淋塔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限值,废水循环利用,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标准限值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农肥。 (二)废气污染防治: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尘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相关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投料、筛分、打散、打包环节产生的粉尘参照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中相关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装置,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加强绿化降噪,确保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喷淋塔污泥、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排污口规范管理:废气排放口、固定噪声源、固废及危废暂存场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