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6:16 |
预算金额 | ¥195.9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9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祥城镇祥姚**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2-****2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心18幢7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0988、181****5557、0872-****281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采购人:****
项目名称:****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该项目自2020年以来,一直使****草原局和****提供的前端监控设备应用服务、前端基础保障应用服务、传输网络、设备代维服务等业务。三年后,****草原局移交各县市自行维护和运行,为保证服务的延续性和一致性,以****财政厅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情形:“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故拟将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95.9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9月30日08时40分,经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论证。结果如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于2020年由****中标承建,并提供前端监控设备、数据传输网络等设备的维护服务,至今服务已满三年,根据******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要求,项目于2024年7月起由各县市林草局自行维护。为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根据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之规定(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经专家组合议,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地址:**市下关**路32号
2024-10-08至2024-10-15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县祥城镇祥姚**侧
联系电话:0872-****23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地址:**县祥城镇祥姚路下段北侧
联系电话:0872-****463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中心18幢7号商铺
联系电话:135****0988、181****5557、087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