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市乐城路(丹江大道-运粮**侧)**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市乐城路(丹江大道-运粮**侧)**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4年9月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年9月30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韩红亮(主任)、王荣增、王杨、蔡丽萍
业主评委:唐焕
四、评审结果: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市乐城路(丹江大道-运粮**侧)**工程项目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 | ****442.32元 | |||
企业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执业资 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周定永 | 二级 | 豫241****42772 | 豫**B(2023)****294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569.43元 | |||
企业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张延昌 | 二级 | 豫241****93369 | 豫**B(2023)****16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投标报价 | ****819.33元 | |||
企业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业绩 | 详见企业诚信库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执业资格等级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
杨林 | 二级 | 豫241****96884 | 豫**B(2023)****722 | ||||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原因及依据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一、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 | |||||||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最终得分 | |||||
1 | **** | 78.08 | |||||
2 | ******公司 | 60.38 | |||||
3 | ****公司 | 58.03 |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法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名 称:****建设局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77-****23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3261XQ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地 址:**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7-****3379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中路农行大厦十四楼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方式:0377-****66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方式:0377-****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