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中医院2024年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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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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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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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2024年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杨镇**路3388号铂悦府商业(地上部分)412-413室

中标金额: 191505.41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191505.41元/年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2024年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物业安保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1年,采取 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考虑续签 1 年合同,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每年服务到期前甲方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甲乙双方可提前二个月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儒实(组长),张海波、陈发友(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费收费金额:0.6万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邮箱在线提交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在线向****和****提出投诉(邮箱:****@qq.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大桥路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99****930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水利局2楼

项目联系人:张家龙

联系方式:188****999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9-30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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