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区**B地块(2017-5号地块)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B地块(2017-5号地块)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B地块(2017-5号地块)(EPC)工程总承包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市**区**B地块(2017-5号地块)(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B地块(2017-5号地块)已由徐****办公室以徐政服投备〔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区**B地块(2017-5号地块)(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华润路以西、台子河以南。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517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555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同时配套建设管网、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75796.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2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11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8年4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设计承包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用地红线范围与小区内相关的地质勘察与设计,设计内容为建筑、室内、景观概念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其他专项包括地下室人防设计(包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装配****构件厂加工图),管线综合及道路设计(包含红线外供小区使用的桥梁及驳岸),基坑支护设计,绿建设计(包含评审费用),燃气设计、供暖设计、供电设计、供水设计、有线电视、三网设计,幕墙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地库及地面管综),精细化审图,标识标牌设计(包含户外、公区标识、信报箱及地**位划线深化、垃圾房、车位销售图等),部品部件加工制作详图深化(包含同层排水、抗震支架、电梯、保温、门窗、遮阳卷帘、防火门、雨棚、栏杆、进户门、单元门、百叶等),编制设计概算,方案配合、智能化等施工图套图框送审、两书、合同附图、不利因素编制等,雨水回收设计、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各专业设计(包含橱柜、木作等二次深化)、外立面立控图。其他各类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完成各类设计图纸的审查报审、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设计文件的编制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 2.2.2.施工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临水、临电工程、临时设施、其它三通一平、防雷检测、水土保持、建筑、结构、装配式、土方、施工便桥(设计、施工、拆除、手续办理)、试桩、桩基、围护、降水、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供水、供电、燃气、热力工程、有线电视、三网合一、人防、电梯、门窗、外墙保温、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临时售楼处搭建及回收等,所有装饰工程(公区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外立面幕墙、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外墙砖、雨棚、泛光照明等),室外市政、道路、海绵城市、景观绿化、标识标牌、垃圾房、划线、雨污水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雨水回收等)等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竣工测绘费、工程保险、检验检测、沉降检测、基坑监测、桩基检测等所有检测、监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建筑师或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6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中注明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面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备案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6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中注明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面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备案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 0516-****5971)。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1.2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6:8000/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 9.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一道街18号312室 地 址:**市响山路7号217室 联 系 人:马奔 联 系 人:盛经伟 电 话:178****1118 电 话:0516-****8110 2024年9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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