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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自来水改造提升一期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新区 建设规模:**高新区自来水改造提升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控制价: 施工:13855万元,监理:工程结算审定值的0.6%。 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 36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监理:自本项目实施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审计结束并将整理的工程档案资料交接完毕、工程质量责任缺陷期结束、所有手续办理完成(以前述条件最后达到的时间为准)止。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针对本项目全过程监理任务。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