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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中心商务写字楼8****改革局
联系人:应加恒;联系电话:0576-****3697
****改革局
2024年9月30日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
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
****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行为,加强项目建设进展,现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仙政发〔2022〕8号)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初步设计批复后,原则上不得重新审批或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出较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论证后确需变更的,由项目单位****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报县政府投资****小组办公室进行预变更备案,重新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