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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猪场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相关资料给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桥街道灵觉村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2021年11月15****环境局**分局批复意见文件-《关于******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衡清环审字〔2021〕33号中全部。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方式:****@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