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黎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2024-10-08)

审批
河北-秦皇岛-昌黎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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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 (2024-10-08)
时间:2024-10-08

关于**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草原局:

****行政审批局上报的**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的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于2024年7月15****政府批准(批复〔2024〕15号文件)。该批次建设用地共7个地块,拟转用、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为4.8990公顷,其中林地面积为1.5049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1.5049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9797公顷,疏林地0.4796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0456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林地权属分:**镇三村集体林地0.2563公顷,**镇渟泗涧村集体林地1.2486公顷。拟使用林地的林木蓄积38立方米。

拟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2827公顷,经济林林地0.0316公顷,用材林林地1.0245公顷,其他林地0.1661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公益林地0.2827公顷,一般商品林地1.2222公顷。

拟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0.0375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3817公顷,Ⅳ级保护林地1.0857公顷。

拟使用林地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镇三村、渟泗涧村集体所有。

该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区域,不在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内,没有发现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自然分布;不涉及天然林。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符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符合林地定额管理有关规定,拟使用林地定额1.5049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无林权纠纷,权属无争议;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占情况,****政府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批局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对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在**镇三村和**镇渟泗涧村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县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编制要求,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县2024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第35号令)、《****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部 ****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县2024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镇三村、渟泗涧村林地总面积1.5049公顷,****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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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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