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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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SZSG0401G240********1002

1.招标条件

**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改革局以《关于**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4】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市辖区内;

2.3招标控制价:1856.00万元

2.4建设规模: ****泵站,**及改造排水管道21.378公里,其中**雨水管道13.499公里(含雨水连接管),**及改造污水管道7.879公里;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24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2025年09月30日,共32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资料);

3.4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并承诺后期将按照项目实施阶段实际需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增加相应人员;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17时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服务中心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112,举报邮箱:****@126.com。

9.3掌握、发现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112,举报邮箱:****@126.com。

9.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112,举报邮箱:****@126.com。

9.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686或在**省公共**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

(https://ggzyjyw.****.cn/zcfg/002006/****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cn/zcfg/002006/****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6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980000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春鹏

联系电话:0454-****749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窦先生

地 址:**省**市大直路471号

电 话:0454-****1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新阳路508-9号1单元26层4号

联 系 人:宋国双

电 话:130****570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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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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