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5号珠江星尚商业楼四层L404(自编L405)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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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16,940.40 元/月/总面积 挂牌时间:2024-10-09 至 2024-10-21

价格说明:1.租金模式:固定租金. 2.固定租金递增规律: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不含管理费。

项目编号:****
诚意金: 120502.71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租 期: 5 年
出租方: ****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资产来源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标的所在区域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租赁期限 出租面积描述 免租期限 特色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产权人(业主姓名)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是否涉及优先权
16940.40元/月/总面积
1.租金模式:固定租金. 2.固定租金递增规律: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不含管理费。
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市**区**四路55号珠江星尚商业楼4层L404(自编L405)**区
房产商业
564.68 平方米5 年
建筑四层L404号商铺(自编L405)(剔除设备室、电梯、楼梯等不可使用区域)。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为564.6791㎡,出租面积保留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1.装修期免租两个月,管理费减半收取。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名企入驻,交通便利,综合体
不动产权证书
粤(2023)**市不动产权第****7388号
564.6791㎡
商业(餐饮)
****
空置
否 不涉及优先权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 是否自动延牌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报价方式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诚意金交纳时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诚意金交纳方式 诚意金交纳账号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2024-10-0910 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晏先生137****6660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一次性报价
1.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成交价格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不允许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120502.71 元。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银行账号请于报名成功后,****中心,在"我报名的项目-保证金账号"中查看,此账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 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保证金转账2小时后,请登录"用户中心-我报名的项目"中核实保证金状态,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部分。
4.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官网(ww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5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证明文件(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载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的查询打印件)。。
(3)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情况。
2.承租方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黄、赌、毒、传销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一切活动,且不得从事有违公序良俗的活动。
3.物业服务费:装修期内,承租方按月向出租方支付物业服务费计人民币27.5元/㎡/月;自装修期满次日起,承租方按月向出租方支付物业服务费计人民币55元/㎡/月。
4.承租方须缴纳相当于2个月租金和2个月管理费作为履约保证金。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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