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拍平台
2024-10-22 10:00
**市**区兴泾镇泾祥园
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0日
拍卖标的名称 | **市**区兴泾镇泾祥园11套商业房(服务用房)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10月8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区兴泾镇泾祥园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 ********公司 ) 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市**区兴泾镇泾祥园11套商业房(服务用房)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拍卖标的简况 | |||||||||
序号 | 拍卖标的 | 建成年代 | 结构 | 层数 | 建筑面积(㎡) | 朝向 | 参考价(元) | 备注 | |
1 | 泾祥园改造(棚户区)项目30号住宅楼1层01室 | 2018年 | 钢混 | 1-2//6 | 244.99 | 面北 | 947200 | 临观平路,住宅底商 | |
2 | 泾祥园改造(棚户区)项目30号住宅楼1层02室 | 2018年 | 钢混 | 1-2//6 | 242.03 | 面北 | 935700 | 临观平路,住宅底商 | |
3 | 泾祥园改造(棚户区)项目30号住宅楼1层03室 | 2018年 | 钢混 | 1-2//6 | 242.03 | 面北 | 935700 | 临观平路,住宅底商 | |
4 | **南街东侧、观平**侧泾祥园改造(棚户区)项目31号商住楼1层04室 | 2018年 | 钢混 | 1-2//6 | 244.92 | 面北 | 956500 | 临观平路,住宅底商 | |
5 | **南街东侧、观平**侧泾祥园改造(棚户区)项目31号商住楼1层05室 | 2018年 | 钢混 | 1-2//6 | 244.92 | 面北 | 946900 | 临观平路,住宅底商 | |
6 | **南街东侧、观平**侧泾祥园改造(棚户区)项目31号商住楼1层06室 | 2018年 | 钢混 | 1-2//6 | 241.97 | 面北 | 926100 | 临观平路,住宅底商 | |
7 | **南街东侧、观平**侧泾祥园改造(棚户区)项目31号商住楼1层07室 | 2018年 | 钢混 | 1-2//6 | 241.97 | 面北 | 916900 | 临观平路,住宅底商 | |
8 | **南街东侧、观平**侧泾祥园改造(棚户区)项目31号商住楼1层10室 | 2018年 | 钢混 | 1-2//6 | 245.96 | 面北 | 922400 | 临观平路,住宅底商 | |
9 | 泾祥园改造(棚户区)46号商业楼1层24室 | 2018年 | 钢混 | 1-2//2 | 176.05 | 面东 | 666600 | 临泾华街,商业楼,一层小,二层大 | |
10 | 泾祥园改造(棚户区)47号商业楼1层10室 | 2018年 | 钢混 | 1-2//2 | 212.67 | 面东 | 822200 | 临泾华街,商业楼,临卫生间 | |
11 | 泾祥园改造(棚户区)47号商业楼1层16室 | 2018年 | 钢混 | 1-2//2 | 169.45 | 面东 | 648000 | 临泾华街,商业楼,一层小,二层大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正业通房地产****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11日 | ||||||||
三、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按照标的参考价提起拍卖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标的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产权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2、本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因委托人未告知或者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不负有披露、告知义务,亦不为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物已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证载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本次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房屋分摊土地面积,拍卖成交价款中未包含土地出让金,待具备办证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具体金额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的用途及出让年限均以办证时的设定为准。如因买受人拖延未办理或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买受人超过办理时间而导致无法办理的情况或土地出让金缴费金额变化的情况)。 5、拍卖成交后,委托人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承担。因标的物产生的物业储备金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所在小区测绘报告显示名称为:兴泾镇泾祥园改造(棚户区)项目,最终名称以办理产权手续时的设定为准。 7、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8、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50000元/套 | ||||||||
交纳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17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 ||||||||
交纳账户名称 | ********公司) | ||||||||
开户行 | ****银行**海宝支行 | ||||||||
交纳账号 | 600********000004 | ||||||||
四、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21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其他拍卖资料联系********公司)。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0日 | ||||||||
展示地点 | **市**区兴泾镇泾祥园 | ||||||||
拍卖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10时 | ||||||||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回****交易中心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女士 | 联系电话 | 182****6426 | ||||||
传真 | 0951-****553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现场实物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