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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含前期调查与补充调查)共完成土壤采样点354个,地下水采样点49个,土壤监测点位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72号)要求,即查明的污染区域土壤采样点位数每 400m2不少于1个。地下水采样点位数每6400m2不少于1个。该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标准,本次调查地块适用于二类用地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根据以上工作得出如下结论:
****实验室分析测试结果,调查地块中土壤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污染物包括:苯、甲苯、间对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10 项。共存在土壤超标点位49个,最大超标深度为4.5m,且苯、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污染已经进入地下水中。通过计算,本地块土壤总超标面积为约 59442.79m2 。
2、本地块地下水存在超标,超标因子包括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硫化物、挥发酚、碘化物、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氨氮、锰、铅、铁、钠、镉、镍、苯并[a]芘、苯、石油烃(C10-C40)。其中氨氮、铅、镉、镍、苯并[a]芘、苯、石油烃(C10-C40)为特征污染因子,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限值,调查地块地下水存在污染。地下水超标呈现全场超标情况,超标面积按照汇丰焦化调查地 块面积计算,计 303608.54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