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桥梁改造工程(复评)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2024年**县桥梁改造工程
招标人:****(地址:**省**市**县**镇荆江路 45-1 号,联系电话:199****3898)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市芗**元光南路万豪国际4栋2201 室 联系电话:0596-****159)
工程建设地点:**市**县
工程交易地点:****交易中心
工程规模:本项目对**县37座技术状况等级为 2、3、4 类桥梁进行加固改造,项目预算审核为 ****567 元(含暂列金 200000 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09:00时
复评时间:2024年9月25日09:3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投标报价/中标价:人民币叁佰捌拾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250元,其中暂列金200000元)
项目经理:陈小顺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05245)
**工程工程师
总工:吕萍萍 道路与桥梁工程师
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未申请信用分奖励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省交通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 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省交通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 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五项制度”,确保无重**全责任事故。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公司 | 贵司投标文件中提交的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 况表”,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形评审与响应 性评审标准 2.1.1 第 (1)款规定,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2 | ****公司 | 贵司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中 “施工交通维护费”未按 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中“施 工交通维护费按 3.5 万元 计入”,不符合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 2.1.1、2.1.3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c 条款有关规定,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3 | ******公司 | 贵司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中 “施工交通维护费”未按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中“施工交通维护费按 3.5 万元计入”,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1、2.1.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c 条款有关规定,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4 | **省集****公司 | 贵司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中 “施工交通维护费”未按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中“施工交通维护费按 3.5 万元计入”,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1、2.1.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c 条款有关规定,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5 | ****公司 | 贵司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中 “施工交通维护费”未按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中“施工交通维护费按 3.5 万元计入”,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1、2.1.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c 条款有关规定,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6 | **延****公司 | 贵司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中 “施工交通维护费”未按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中“施工交通维护费按 3.5 万元计入”,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1、2.1.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c 条款有关规定,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7 | ******公司 | 贵司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中 “施工交通维护费”未按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中“施工交通维护费按 3.5 万元计入”,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1、2.1.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c 条款有关规定,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8 | **兴****公司 | 贵司已报价工程量清单中 “施工交通维护费”未按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中“施工交通维护费按 3.5 万元计入”,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1、2.1.3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c 条款有关规定,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评标委员会名单:丁建文(组长)、师为谱、张雄平、叶长全、尤**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8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0596-****576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