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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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枢纽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南水北调东线****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市**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湖二河闸,****县扁担港注入黄海,长162.3km(不含二河闸上段2.5 km),途经**市、**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是淮河入海水道的末级枢纽。工程位于**县东北48km,具有泄洪、排涝、挡潮、减淤等功能。工程轴线距下游黄海二线海堤约700m,距上游**公路淮河入海水道特大桥2.1km。 **枢纽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⑴型,南堤为1级堤防;北堤为2级堤防。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设计泄洪流量为7000m3/s;排涝标准非行洪期10年一遇1267 m3/s,行洪期抽排5年一遇944m3/s。 **枢纽二期工程建设范围为:桩号159+500~162+300。建筑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加固改造原南北闸建成新南闸,****闸。河道工程建设内容:泓道扩挖2.8km,深泓防护5.0 km,堤防加固5.6km,堤坡防护5km,河坡防护5km,堤顶防汛道路5.6km,总渠侧堤坡(河坡)护砌0.6km。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此外,还包括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工程原**南北闸闸室、岸墙、消力池、部分翼墙和护坦、上下游水文亭等拆除工程。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11189.62万元。工期为42个月。 (1)河道工程(桩号159+500~161+000,总渠南侧161+600~162+200) **枢纽扩建后,建筑物北侧堤线较原北堤北移约400m,相应上游河道(桩号155+000~161+000)自桩号155+500起向北偏4°开挖,并于桩号160+000处以半径500m的圆弧与枢纽上游引河连接;北堤自桩号159+000向东基本沿上游堤线延伸过**公**底后北偏,角度约为5.4°,后以半径约1000m的圆弧连接闸上直线段堤防。上游159+500~161+000段(1.5km)河道属于**枢纽建管范围。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桩号159+500~161+000段河道设计河底高程-4.0m,底宽642.5~705m,南、北侧滩地分别不低于高程3.0m和2.0m。深泓南、北侧滩地以下河坡为1:3,采用14cm砼预制块防护,下设10cm碎石垫层和土工布一层。为防止行洪时流速过大,坡脚冲刷影响河坡稳定,在坡脚设10m宽石笼护脚,厚50cm,下设土工布一层。 由于现状北堤自桩号159+000开始向南收缩与原北闸相接,本次**北闸使建筑物北侧堤线较原北堤北移约400m,故新堤线自桩号159+000基本沿上游堤线延伸过**公**底后扩散,扩散角度约为5.4°,后以半径1000m的圆弧连接闸上直线段堤防;南堤为入海水道与苏北灌溉总渠隔堤,一期工程已实施,本次设计基本维持现状堤线布置。在满足河道过流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堤身断面消耗深泓扩挖弃土,对桩号159+500~161+000段南北堤防加高培厚。 南、北堤堤顶高程为7.0m,堤顶宽度为20m,堤坡为1:3至滩地高程,高程5.0m以下至滩地采用14cm砼预制块防护,下设10cm碎石垫层和土工布一层,高程5.0m以上至堤顶采用生态护坡。桩号159+500~159+900段堤后不设平台,坡比1:3,背水坡面采用30cm厚C30预制框格护砌;桩号159+900~161+000段堤后高程4.0m设5m宽平台,平台上下坡比均为1:3,采用30cm厚C30预制框格护砌,框格内植草。 另外,**枢纽南堤总渠侧(161+600~162+200)段防护:现状堤顶至滩面(高程3.0m)采用格宾石笼护坡防护,下设透水土工布一层。高程3.0m以下岸坡掏刷严重,施工利用低潮整坡,利用建筑物拆除弃渣和块石回填冲坑,并采用10m宽抛石护脚。 (2)建筑物工程(桩号161+000~162+300) **枢纽建筑物由****闸和新南闸组成,****闸布置在原北闸的北侧,****中心线间距约307m;**新南闸布置在原南、北闸位置,由原南、北闸加固改造、拆建和利用原两闸间中隔堤位置扩建闸孔而成,****中心线间距约400m。 **闸闸孔总净宽为250m,单孔净宽10m,共25孔,分9块底板,其中南北两边块采用2孔一联,其余采用3孔一联;新南闸总净宽为270m,单孔净宽10m,共27孔,分9块底板,均采用3孔一联,南北闸闸室底板顺水流向长度均为16m,北闸垂直水流向长度为290.56m,南闸垂直水流向长度为313.36m。 **闸上下游翼墙扩散角均为12°,采用直线与弧线相结合的布置方式;新南闸上下游翼墙利用原南北闸上下游翼墙。 闸室上游布置20.0m长的钢筋混凝土护坦与上游护底连接。护坦面高程-3.0m,厚0.7m,下设级配反滤层,反滤层自上而下为中石子20cm、小石子15cm、中粗砂15cm、透水土工布一层。护底为20cm厚C30素砼,下设碎石、黄砂垫层各10cm和透水土工布一层,护底长100m,底板高程由-3.0m变化至-4.0m。护底上游末端接3.0m深抛石防冲槽。 闸室下游设36m长消力池,池底高程为-7.0m,后接100m长素砼护底,护底面高程为-5.1m。护底末端设灌注桩排桩外接抛石防冲槽。 上游引河自桩号161+000至闸室,设计河底高程-4.0m,引河河底宽约705m,其中**闸和新南闸引河底宽分别为299.8m和315.2m。上游引河边坡1:3,北堤在高程2.0m处设30m宽平台,北堤堤顶高程7.0m,宽20m;为减少工程弃土南堤在现有堤顶基础上加宽培厚,堤顶高程为7.0m,堤顶宽度为20.0m,在高程3.0m设平台,平台宽度为15.0m,平台上下河道边坡均为1:3。 下游引河自闸室至桩号162+300,北堤以12°扩散角向下游与黄海二线海堤相接,连接半径为100m,下游设计河底高程-5.1m,河底宽度为747.3~817.7m,下游引河边坡为1:3。北堤堤顶高程7.0m,在高程2.0m处设20m宽平台;南堤为与总渠间隔堤,堤顶高程保持现状6.0m不变,增加下游引河挖深后边坡素砼护砌(桩号161+900下游采用抛石防护)。 上下游隔岛直线段长均为170m,为改善水流流态,中隔堤上、下游裹头均采用流线型,上、下游裹头河底半径分别为82.5m和76.55m。上游中隔岛顶高程为5.5m,顶宽为16.5m,在高程2.0m处设宽为10m平台,平台以下边坡为1:3,平台以上边坡为1:2.5;下游中隔岛顶高程为5.5m,顶宽为6.0m,在高程2.0m处设宽为6.0m平台,平台以下边坡为1:3,平台以上边坡为1:2.5。 新南闸闸下港道清淤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将桩号161+900以下滩地清至高程-2.0m,并自然接坡至桩号162+300,拟于**闸下游预留围堰拆除时施工;第二阶段将闸下距下游裹头约245m范围内港道全部清至高程-5.1m后以1:30缓坡至-2.0m,最终断面同**闸闸下。第一阶段疏浚实施后,**闸导流期间应观测下游港道冲淤情况,并结合科研成果,确定第二阶段清淤实施方案。 此外,还包括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工程原**南北闸闸室、岸墙、消力池、部分翼墙和护坦、上下游水文亭等拆除工程。 2.3 招标范围 2.3.1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 1. 建筑工程 (1)**枢纽**闸、新南闸(桩号161+000~162+300) 主要包括新南、北闸土方开挖(含新南闸闸下港道清淤)及回填、基础处理、闸室及翼(岸)墙、上游护坦、下游消力池、上下游护底、护坡、防冲槽、灌注桩抗冲排桩、格宾石笼护脚、抛石护脚;中隔岛、高压旋喷抗冲桩;枢纽范围内堤防填筑和堤顶防汛道路;下游水文亭基础;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及永久环保措施。新南、北闸启闭机房、桥头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工作桥及岸墙顶施工时承包人需预留插筋。 (2)河道工程(桩号159+500~161+100,总渠南侧161+600~162+200) 上游河道开挖(含隔堤拆除)、南北堤堤防填筑、堤坡防护、格宾石笼护脚,堤顶防汛道路,上游水文亭基础,下游南堤总渠侧(桩号161+600~162+200)护坡防护等土建工程,以及工程范围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2. 金属结构安装及调试 (1)新南闸和**闸工作闸门(斜支臂弧形闸门,共52扇)及检修闸门(浮箱叠梁门,每套8块,共4套)的卸货、保管、安装(含提供必要的设备,配合厂家开展现场拼接及局部防腐工作)、现场试验和调试、质量检查等; (2)新南闸和**闸工作闸门启闭机(QHLY-2×320KN,共52套)、工****泵站(共10台泵站,分两种控制形式,其中:1台泵站控制连续5孔闸的有8台,1台泵站控制连续6孔闸的有2台)原文及管路、检修闸门启闭机(QW-2×30kN配自动抓梁ZL-2×30kN,共4套)的卸货、保管、安装、现场试验和调试、质量检查等; (3)新南闸和**闸工作闸门埋件(共52孔)、检修闸门埋件(共52孔)、检修闸门移动式启闭机轨道及埋件(共2套)、检修闸门门库小车及轨道、埋件(共4套)的卸货、保管、安装、现场试验和调试、质量检查等; (4)新南闸和**闸门槽盖板及埋件(共52孔)的安装。 3. 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 (1)10kV高压开关柜安装调试(含继电保护试验); (2)变压器安装调试; (3)低压开关柜、动力柜、控制柜、现地柜(箱)安装调试; (4)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安装调试(移交前需全新设备); (5)照明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6)电缆桥架与支架采购、制作与安装; (7)基础埋件与预埋管道采购、制作与安装; (8)防雷接地装置采购、制作、安装及测试; (9)电气设备交接试验; (10)自动化系统的预埋管道采购、制作与安装,屏柜基础制作、预埋等工作由本合同承包人负责完成,并配合自动化承包人安装调试工作; (11)安全监测系统有关传感器部分的预埋管道采购、制作与安装等工作由安全监测承包人负责完成,其他部分的预埋管道采购、制作与安装及其屏柜基础制作、预埋等工作由本合同承包人负责完成,并配合安全监测承包人安装调试工作; (12)上述项目中除自动化与安全监测系统外,所有电力电缆、控制信号电缆及电缆终端采购、制作、安装(自动化与安全监测系统内部电缆由其承包人提供并安装);本工程所有电缆通道、开关柜(包括自动化与安全监测系统屏柜)及孔洞等部位的防火封堵以及其他工作内容。 4. 拆除工程 拆除一期工程原**南闸、**北闸闸室、岸墙、部分翼墙、上下游消力池、部分护坦护底、老闸行洪后抛石、上下游水文亭、管理房屋(含桥头堡)及其基础等工程,以及闸门、启闭机、电气、自动化等设备。保留原南闸南侧和原北闸北侧上下游部分翼墙,新南闸围堰截流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上游护坦、护底保留部位。闸室边孔和岸墙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保护闸下地基和附近保留建筑物不破坏,供科研单位分析评估。 2.3.2本工程与相邻标段 2.3.2.1内部工程 (1)智慧工地管理系统作为**工程总体平台,应包含**工程所有参建单位的应用内容,向所有参建单位开放并提供服务;智慧工地中所涉及的公共区域的网络、摄像头等硬件设备,应向所有参建单位共享使用。 (2)房建(启闭机房、桥头堡、值班用房、水文亭)施工标界面:施工时承包人施工岸墙墩顶、排架上工作桥、水文亭平台位置时需预留插筋;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3)金属结构设备制作标界面:承包人负责闸门安装(含提供必要的设备,配合厂家开展现场拼接及局部防腐工作)和调试、启闭机安装和调试、埋件的安装;负责施工期运行等。 (4)安全监测标界面:承包人配合安全监测各类预埋设备安装;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5)自动化系统建设标界面:承包人配合自动化系统安装、调试;提供用水、用电、场内交通等便利条件。 2.3.2.2外部工程 桩号159+500上游河道由盐****中心负责实施,计划于2025年汛后开工,可与本标段共用界面围堰和导流河,共用界面围堰填筑与拆除由承包人负责,桩号159+500以西导流河由盐****中心负责实施,承包人应配合做好桩号159+500以东导流河对接施工。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42个月(1277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10月主体工程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跨五个年度、三个汛期。主体工程共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完成**闸闸室、上下游连接段及相应河道、堤防工程,完成中隔岛北侧高程2.0m以下护砌和上游裹头,**闸具备施工期导流条件;第二阶段主要完成原南北闸拆除、闸室、上下游连接段及相应河道、堤防工程、中隔岛剩余工程等施工。施工进度安排如下: 2024年10月下旬至2024年12月底,完成工场区填筑、临时设施(含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临时用水用电、通信网络等。 2025年1月至2026年2月底,完成**闸工程施工、上下游河道开挖和**堤堤防填筑至高程4.0m(上游临水侧填筑至高程7.0m,下游堤防填筑至高程7.0m),中隔岛填筑至高程2.0m。**闸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于2025年10月初进场,本标段土建现场须满足金属结构现场拼装条件,确保2026年2月底**闸具备启闭条件以及通水验收条件。 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完成**闸上下游预留围堰开挖、新南闸上下游围堰填筑。 2026年6月至2027年9月完成老闸拆除、新南闸工程施工,中隔岛施工,上、下游河道开挖,南堤和部分北堤填筑。管理所房屋计划于2026年6月开工,该部分堤防应填筑至高程7.0m。新南闸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于2027年5月初进场,本标段土建现场须满足金属结构现场拼装条件,确保2027年9月底新南闸具备启闭条件以及通水验收条件。 2027年10月至2028年2月底前,完成电气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 2028年3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同工程包含的全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达优良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泵站(流量≥50m3/s)的土建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机关查封、冻结的状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2016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泵站(流量≥50m3/s)土建施工标的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等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016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闸工程(流量≥1000m3/s****泵站(流量≥50m3/s)且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土建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须提供业主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项目副经理要求:至少1人,且不得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负责人要求:1人,且不得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为同一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4人。(9)施工设备要求:本标段中**枢纽**闸、新南闸、河道防护工程等现浇混凝土应通过自建混凝土生产系统生产,不得使用商品混凝土。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含姓名、执业资格、业绩及担任职务等),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2190,客服QQ:****8064。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70%、75%、80%,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2%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2%。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分为总报价限价和分项报价限价,任何一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设置如下表: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58分、技术部分42分,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水利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抽水站区院内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17-****42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电 话:025-****8384、****8794 传 真:025-****8777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