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9线**新圩交通量自动观测站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S219线**新圩交通量自动观测站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S219线**新圩交通量自动观测站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1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1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S219线**新圩交通量自动观测站设备采购 (内容包含安装、**五年+三年运维费用) | 1 | 151000 | 批 | 工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否
环境标志产品:否
信用记录:(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计算机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或计算机系统集成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企业。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需提供合并的相关材料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6.1、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10月0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报名。
6.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平台客服电话****705191)。
7.投标截止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09:30时(**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当日,供应商通过****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供应商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09:30时(**时间)
8.2、开标地点: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芗****北路49号吉龙大厦10层)。
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供应商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供应商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对已投递的电子响应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705191)。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9.3、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10.采购人:****
地址:**县华丰**湖路21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96-****137
11.代理机构:****
地址:**市芗****村下**159号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