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区白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县引江济淮两岸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设计单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国家级****示范区白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县引江济淮两岸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设计单位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级****示范区白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资环【2019】957号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级****示范区白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县引江济淮两岸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设计单位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省**市**县白石**流域
2.6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镇区治理工程、农业农村区治理工程、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智慧平台工程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250.0万元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县引江济淮两岸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设计内容包括:1.通过招投标确定设计单位,开展污染源调查、可研方案编制等前期业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套工程设计,所有****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可研批复。2.其它包含在设计范围内的内容:勘察、勘探(含物探)测绘等。3.提供的成果文件满足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要求。4.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及相关评价报告编制等所有内容,不再因任何理由变更投标报价。5.本次项目设计任务不限于上述相关要求,中标单位编制的最终成果应满足本项目申报所需设计材料的一切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1.(1)和3.1.(2)的要求:
(1)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①②或③:
①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可研或初设批复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工程总投资40000万元及以上水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或水生态修复类项目或河湖(河道)治理类或污水治理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管网建设)设计业绩。
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批复证明文件。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 分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2024年10月30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8****0454、0551-****002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丝绸路1111号民政局北侧50米城管局6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尹春风
电 话:139****421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
邮 编:230001
联系人:徐工、王工
电 话:188****0454、0551-****0020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市**县庐城镇塔山路266 ****发改委一楼105 室)
电 话:0551-****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12.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邮储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934********804****009592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30********0209820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庐****银行**市**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623********0019285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