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长胶廊道工程EPC项目所需照明及消防灯具等,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基地长胶廊道工程位于位于**省**县,**距**县**23.7km,地理坐标:东经:115°36′52″~115°39′25″,北纬:30°20′27″~30°21′25,行政隶属于**县刘河镇管辖。长距离运输廊****加工厂****工厂,起点位于**县刘河镇刘河村,终点位于**县彭思镇张滩村,全线依次经过刘河镇、株林镇、横车镇和彭思镇4个乡镇,全长39.27km。
2、招标范围:照明及消防灯具等
3、采购数量:照明及消防灯具等1批(详见需求一览表)
4、交货时间:收到采购人正式的排产函后30日内交完全部货物
5、交货地点:******省******基地项目长胶廊道工程一标段施工范围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6.1预付款:
合同总价的20%,在合同生效后,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核对无误后30****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等支付给卖方。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等贴现产生的成本,由卖方自行承担:
①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②由银行作为保证人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正本1份(详见附件1),合同货物到现场货值达合同总价的20%后30天内买方返还保函给卖方。或合同货物到现场货值达合同总价的20%后。
卖方不提供预付款保函的,买方不支付预付款并视为没有预付款支付环节,预付款金额累计在到货款阶段支付。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要求收回预付款时,预付款保函担保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若买方有已接收并投入使用的合格货物,由买卖双方协商处理,不影响买方对预付款金额的全额收回)。
6.2货物交付验收款:
卖方按规定的交货进度供完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30****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等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70%货物交付款,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等贴现产生的成本,由卖方自行承担:
①交付货物发货清单一份;
②交付货物验收单一份;
③合同货物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一份;
④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
⑤合同货物100%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采用一票制方式,发票货物款含所有发生的费用)
6.3质量保证金:
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一份且经审核无误后15天内将合同总价的10%,以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等方式支付给卖方,银行承兑、电建融信、中企云链等贴现产生的成本,由卖方自行承担。(质量保证期:全部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并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全部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后18个月)
7、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与所投标产品的****集团或存在隶属关系,且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制造****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0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须登陆中国电建投标管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签到及解密:本次招标为平台集中解密,各投标人无须在线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平台统一进行集中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向********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投标人需将招标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招标服务费支付完成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机构:****
地 址:**省**市**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851-****0539
九、纪检监督机构****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0539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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