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2024年健康角及便携式心理减压物资等75项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内容 | 基本要求 |
配餐公司2024年健康角及便携式心理减压等75项采购 | 应答人需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物资。 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10月。 产品清单、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信誉要求 | 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3.****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投标时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 ||
★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集团****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
★应答人属性 | 本项目允许所投货物的制造商、贸易商参与。 应答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 ||
★贸易商要求 | 1.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如成立未满三年提供自成立次年起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 ||
★付款条款 | 合同签订后,卖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由买方签字验收后,卖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连同付款支持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经买方签署的物资验收单\送货单、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接收单)送至买方,买方接收发票及付款支持文件后经确认无异议45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货款。****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银行工作日。 | ||
★配送要求 | 根据买方的物资分装目录及配送等要求,组合有关物资为一个完整配送包并安排运输、送货,具体配送包名称、物资分类、物资清单序号(源自采购技术要求“二、需求一览表”)、配送数量等要求详见采购技术要求“附表1物资配送说明” | ||
★交货地点 | 收货地点涉及**境内海油发展各所属单位所在地区(不涉及偏远地区),送货市级地点范围见采购技术要求“附表2物资主要配送地点”,具体配送地址及清单待确认中标后再行通知。 | ||
★验货要求 | 对于“健康角基础、服务型班组健康角、生产型班组健康角、便携式心理减压”物资,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提供上述物资各1套供买方进行物资验货,验货物资计入合同范围内。如验货物资与合同技术要求描述不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不符合要求的物资进行更换直至符合要求为止。买方验货确认后,卖方按同等物资品牌、规格、质量进行打包及配送发货。 | ||
★质量保证 | 买方在收到货品后,如涉及货品的缺陷、损坏或短缺等,致使影响正常使用,可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货,即在签收货品之日起七天内(按照物流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发起申请售后退换货,退换货产生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90)日内全部物资配送至指定地点。 | ||
技术指标 | 应答人承诺满足全部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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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联系单位:中海油****公司****中心
联系人:杨怡倩
联系电话:022-****0638
邮 箱:yangyq26@cno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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