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弱监督下的辐射源信号分析与增强软件意向公开(2024-YKDZDK-F4017)(第1包)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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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弱监督下的辐射源信号分析与增强软件(2024-YKDZDK-F4017)采购意向公示

我单位拟无弱监督下的辐射源信号分析与增强软件进行询价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无弱监督下的辐射源信号分析与增强软件

二、经费预算:22万元

三、公示时限: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7日

四、项目概况

拟采购无弱监督下的辐射源信号分析与增强软件1套,针对无/弱监督条件下的研究内容,本次申请采购无弱监督下的辐射源信号分析与增强软件主要进行无/弱监督小样本条件下的信号增强与识别,为开展无/弱监督条件下的辐射源个体识别提供关键支撑。

本次采购的物资初步需求参数如下:

(一)主要功能指标:

软件应具备高效且强大的信号数据读取功能

软件能够支持常见格式数据的导入,并以可视化的方式展示信号数据。同时,软件能够处理大规模数据集。

软件具备信号特征的快速高精度识别能力

软件能精确测量信号的频率、带宽、脉宽、脉冲上升沿时间、脉冲下降时间、脉冲重周等参数。

软件具备强大的信号数据预处理能力

软件能够支持多种数据预处理功能,包括对信号数据的重采样、滤波和去噪等。软件提供多种滤波器和去噪方法供用户选择。

软件提供多种数据清洗功能

软件支持信号数据的缺失值处理和异常值检测。

软件应具备开集识别能力

软件能够对未知分类的信号数据进行无监督分类。

软件应具备高效且准确识别小样本数据的能力

包含先进的机器学习方法,支持小样本条件下的数据增强,能够从小样本数据中提取关键特征并建立准确的分类模型。

软件应具备良好的互动界面
软件提供用户**的界面和操作流程,使用户能够方便地进行数据预处理的设置和操作;
软件开发工具和系统开发平台符合国家标准、信息产业部标准、部队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支持实时信号数据的采集显示以及中间处理结果的显示;
支持信号数据分类结果的可视化展示,直观呈现分类结果,帮助用户进行分析和决策;
页面风格保持统一,界面设计简洁**,提供详细的帮助信息,操作简单便捷;
软件应记录存储每次试验数据

在每次设定不同目标参数进行试验后,所有数据、图片以及中间结果应能够记录且便于提取,以方便试验结论的分析。

具备数据安全存储与分析处理能力

支持数据安全存储与解析处理,符合部队要求

能够连续7×24小时不间断工作,发生错误后能够快速地恢复正常运行;
软件支持二次开发,且软件版本易于升级

适应部队系统相关标准,任何模块的维护和更新及新模块追加都不影响其它模块,且在升级的过程中不影响系统性能与运行,系统可方便快速进行部署。

(二)主要技术指标:

仿真条件下识别准确率:
个体识别数量:≥30;
识别准确率:≥95%;
不同数据源融合识别正确率:≥90%。
实采条件下识别准确率:
个体识别数量:≥15;
识别准确率:≥80%;
不同数据源融合识别正确率:≥75%。
多源数据接入处理能力:
同时可支持接入多源数据类型:≥3;
每种数据源包含个体数据量:≥50;
每组数据样本数:≥300。
识别延迟:≤10ms。
开集识别准确率:
未知分类数:不小于10%(占总类别数半分比)
识别准确率:不小于90%(仿真条件);

不小于80%(实测条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合同生效后,成交方在1个月内完成系统研制、安装、调试。

2.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省**市。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中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中标供应商在完成交货,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开展技术培训。

(三)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控诉。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中标供应商在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单位保密相关规定。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95%合同款,5%剩余合同款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5年后且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无息全额支付。

(五)限价要求

最高限价22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验收方式

合同****小组,依据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采取汇报演示、现场测试开展验收。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0551-****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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