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校区历下区经十路18877号综合楼1-2层房屋三年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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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区经十路18877号综合楼1-2层房屋三年使用权
******校区**区经十路18877号综合楼1-2层房屋三年使用权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标的名称 交易机构名称 价款形式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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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区经十路18877号综合楼1-2层房屋三年使用权
房产
********学院)
******校区**区经十路18877号综合楼1-2层房屋三年使用权
**省公共****交易中心
金额
255.0181万元(人民币)
7工作日
2024-10-11
网络竞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全权负责运营期间房屋财产安全。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人和用途。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内,承租方严禁从事违法活动,接受**、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的验收与检查,并承担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情况下,承租方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按当时现状移交给出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当时的建筑、装修等设备设施。承租方须保证房产正常使用,依附于房产的装修财物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提前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半年通知出让方,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承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其中首年租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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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招标公告
【省级】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校区历下区经十路18877号综合楼1-2层房屋三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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