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澄清公告3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澄清公告3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顶汊功能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中,****部队专业干部,按照相关政策,军队转业干部不缴纳地方养老保险。****公司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部队转业证证书,转业证明,以及公司聘用合同。代替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2.本项目在招标阶段,监理员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请明确。

答:1、予以认可。2、资格审查监理机构人员名单中监理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资信标评分细则监理****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2、原招标文件中“人员配备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 :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超过2个在监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现修改为“(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不多于两个在建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单位如有在建项目的,需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同意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格式自拟)。”

3、删除原招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企业业绩提供的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0月28日8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调整为:2024年10月28日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镇**大道18-1-11号B座8楼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方式:177****691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塔山中路9号(**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张军

联系方式:0550-****144、178****0661

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