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2024-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 地块位置 | 开发区缯国大道南侧、**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652125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422 |
受让单位 | **** | ||||
土地使用条件 | 规划指标为:0.8 容积率 3.0,建筑系数 40%,10% 绿地率 20%,建筑限高 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 7%,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 15%,行业名称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自然**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3版)、《******厅 ****委员会 ****信息化厅****开发区规划用地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48号)等文件要求,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54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 6万元/亩,亩均产值、就业人数、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等其他控制性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基础设施配套以目前实际达到的基础设施程度为准。 建设条件:1、该宗******局、住建局统一规划及要求进行建设;2、建筑退界执行规划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要严格按照环评、消防、抗震、人防等单位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4、其它条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 ||||
备注 |
二、公示期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人民路227号
邮政编码:473200
联系电话:0377-****2845
联 系 人: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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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