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省**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2742(自贸试验区内) | 880,000.00元 | 96.82 |
采购包2:
****公司 | **市**区八一七北路268****广场D237 | 780,000.00元 | 96.53 |
采购包3:
**喜乐****公司 | **省**市**区**街道湖东路191号通联大厦5层11室 | 1,188,000.00元 | 98.47 |
采购包1(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服务类(****)
1-1 | 音像制作服务 |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 陈乃春(闽剧)、罗世伟(聚春园佛跳墙制作技艺)、颜仕国(**木版年画)记录工作 | 完成每位传承人的文献片、综述片、工作卷宗及验收报告等记录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 项 | 严格执行《文非遗函[2015]318号》通知中制定的操作规程和标准 | 880,000.00 |
采购包2(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服务类(****公司)
2-1 | 音像制作服务 |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 包2:许谦慎(灯彩 (**花灯))、王经民(**石雕)、蔡娅治(梨园戏)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 项 | 中标后一年完成所投合同包传承人记录工作,包括每位传承人的文献片、综述片、工作卷宗及验收报告。 | 780,000.00 |
采购包3(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服务类(**喜乐****公司)
3-1 | 音像制作服务 |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服务范围执行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服务要求执行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服务时间执行 | 项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1,18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芳菲 |
评审专家: | 余晓青 、 吴榕顺 、 李** 、 贺敏奇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每个合同包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各采败包中标/成交人支付。(3)、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 (4)、招标代 ****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5)、招标代 ****银行帐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滨支行;帐号:350********00000018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1.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1.1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1.65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包1:
1.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1)********公司和****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9.3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其符合性不合格。(2)**省****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平均价格值,未能提供其报价合理性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5的规定,视为无效投标。剩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策优惠情况:**喜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龙马****公司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享受15%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包2:
1.******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1)********公司和****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9.3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其符合性不合格。(2)****在采购包1****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规定,本采购包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3)**省****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平均价格值,未能提供其报价合理性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5的规定,视为无效投标。剩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策优惠情况:**喜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龙马****公司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享受15%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包3:
1.******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1)********公司和****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9.3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其符合性不合格。(2)****在采购包1****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在采购包2****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规定,本采购包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3)**省****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平均价格值,未能提供其报价合理性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5的规定,视为无效投标。剩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策优惠情况:**喜乐****公司、******公司、******公司、**龙马****公司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享受15%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名称:****
地址:**市**区白马北路175号
联系方式:185****822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广场C区3号楼15层
联系方式:****20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翁晶、郑丽丽、欧忠良
电话:****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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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