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结果公告(采购包1、2、3)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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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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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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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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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2742(自贸试验区内) 880,000.00元 96.82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公司 **市**区八一七北路268****广场D237 780,000.00元 96.53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喜乐****公司 **省**市**区**街道湖东路191号通联大厦5层11室 1,188,000.00元 98.4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音像制作服务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陈乃春(闽剧)、罗世伟(聚春园佛跳墙制作技艺)、颜仕国(**木版年画)记录工作 完成每位传承人的文献片、综述片、工作卷宗及验收报告等记录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严格执行《文非遗函[2015]318号》通知中制定的操作规程和标准 880,000.00

采购包2(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服务类(****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音像制作服务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包2:许谦慎(灯彩 (**花灯))、王经民(**石雕)、蔡娅治(梨园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中标后一年完成所投合同包传承人记录工作,包括每位传承人的文献片、综述片、工作卷宗及验收报告。 780,000.00

采购包3(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服务类(**喜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音像制作服务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服务范围执行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服务要求执行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服务时间执行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18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芳菲
评审专家: 余晓青 、 吴榕顺 、 李** 、 贺敏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每个合同包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由各采败包中标/成交人支付。(3)、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 (4)、招标代 ****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5)、招标代 ****银行帐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滨支行;帐号:350********00000018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1.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1.1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1.65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

1.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1)********公司和****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9.3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其符合性不合格。(2)**省****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平均价格值,未能提供其报价合理性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5的规定,视为无效投标。剩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策优惠情况:**喜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龙马****公司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享受15%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包2:

1.******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1)********公司和****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9.3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其符合性不合格。(2)****在采购包1****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规定,本采购包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3)**省****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平均价格值,未能提供其报价合理性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5的规定,视为无效投标。剩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策优惠情况:**喜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龙马****公司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享受15%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包3:

1.******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情况:(1)********公司和****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9.3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其符合性不合格。(2)****在采购包1****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在采购包2****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规定,本采购包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3)**省****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平均价格值,未能提供其报价合理性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5的规定,视为无效投标。剩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政策优惠情况:**喜乐****公司、******公司、******公司、**龙马****公司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享受15%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白马北路175号

联系方式:185****822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C区3号楼15层

联系方式:****2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晶、郑丽丽、欧忠良

电话:****2000

****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11
中标通知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结果公告(采购包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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