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11****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县羊马城隧道及引线工程 | **省**市**县**镇 | **** | 甘 **创新****公司 | **县羊马城隧道及引线工程全长2.620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设计路基宽度12m,全线布设隧道1座。路线西起**县**镇官鹅沟沟口胜利**桥头,以平交方式与G212线相接,向东通过羊马城隧道穿越羊马城山,在计子川西侧沿山脚展线,终点与计子川段**大道相接,其中路基长度1.662km,隧道长度958m。项目总投资为14784.5158万元。 | 施工期: 1、生态 拟建道路生态影响主要发生在道路施工期间,主要生态影响为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对评价范围内的动、植物**和农田生态系统的影响。 通过严控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面积、保护表层耕植土、植被和动物保护、临时占地保质保量进行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可将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施工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拟建道路施工期间施工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施工期通过全线禁止夜间施工(隧道除外)、全线采用2m高实心围挡、****小学路段在非教学时间施工、罗湾综合小区段施工围挡加高、运输车辆限速、优化施工组织、施工期噪声监测等一系列施工噪声防治措施的实施,可起到较好的隔声降噪效果,项目施工噪声对沿线各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3、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 针对施工扬尘,施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扬尘防治措施:保持运输道路清洁、限制车速、车辆封闭运输、路面洒水降尘、作业场地设置围挡、路基开挖及削坡施工采用湿法作业、裸露扰动面进行苫盖、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粉状物料入棚入库存放、拌合站水泥简仓储存、筒仓顶部配置袋式除尘器确保达标排放、沥青混凝土全部外购、大风天气禁止作业、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等。 针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应重点做好以下防治措施:禁止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加强车辆和机械维修与保养、优化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使用时序和强度等。 4、项目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隧道涌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项目无涉水工程,针对施工废水应重点采取以下措施:隧道出口处设置容积不小于35m3的沉淀蓄水池1座,用于隧道涌水和隧道施工作业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1座有效容积不低于5m3的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进行收集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拌合站建设1座有效容积为100m3的沉淀池对拌合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和沉淀处理,处理后循环利用于拌合生产,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不外排,人员洗漱废水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餐饮废水经隔油和沉淀处理后亦用于场地洒水,施工营地设环保厕所,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以及少量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和废漆渣、废油漆桶等)。 项目设计1#弃土场一处,位于**县**子藏族乡项目隧道出口以东3km处,设计最大弃土量12×104m3。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全部运至1#弃土场进行规范堆存和处置;拆迁建筑垃圾经挑选可回收物后不可利用的剩余建筑垃圾拉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置;矿井涌水沉淀蓄水池和施工营地隔油沉淀池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和道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少量废漆渣和废油漆桶为危险废物,在施工营地内分类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运营期: 1、交通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道路上行驶的各类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 针对运营期交通噪声影响,环评提出建议采用低噪声路面、****小学路段设置减速带和限速禁鸣标志+通风隔声窗、****服务中心部分建筑采用通风隔声窗、预留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程措施费用、加强交通噪声跟踪监测、强化道路运营管理等交通噪声防治和声环境保护措施。经分析论证,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显著降低交通噪声对沿线影响,保证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 2、路面扬尘及汽车尾气 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车辆路面扬尘及汽车尾气排放,其影响有限。应通过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上路通行、加强对运输散装货物的车辆的防扬尘管理、及时清扫路面、部分季节道路洒水等措施减小道路扬尘和车辆尾气污染。 3、环境风险 项目本身并不涉及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和储存,但是由于拟建公路临近岷江水体,在公路运营期,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等事故情形下可能发生危险货物泄露,有可能引致危险物质流入临近的岷江水体,引起地表水体污染环境风险事故。 项目投用后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和规程,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设施和物资器材储备,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应急演练,尽最大努力预防突发环境事故。 | ****于2022年6月9日在报告书编制初期在环评编制单位网站(**创新****公司)进行了项目第一次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4年8月26日在**创新****公司网站进行了网络第二次公示;并分别于2024年9月3日和4日在《**科技报》和《**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并在**县和**镇计子川村进行了张贴公示;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
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保局 电话:0939-****717(传真)
通讯地址:****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74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