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再次征集企业参加顺德区2024年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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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集企业参加**区2024年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 ****办公室、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 ****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粤办函〔 2024〕 269 号) 和我市有关工作要求, 我区按部署开展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为做好本次活动, 现征集我区家电销售企业参与, 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先到先得, 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二、 补贴标准

(一) 对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购买人, 下同) 在我市参与活动的家电线上销售企业新购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 —冰箱(含冰柜)、 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 电视、 空调(含中央空调)、 电脑、 热水器(含壁挂炉)、 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 8 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
(二) 对购买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 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5%。对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 5%的补贴,即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20%。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 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 元。

三、 补贴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我市确定的补贴活动发券平台领取消费券, 在参与活动商家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立享补贴。 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或平台先行垫付, 销售企业**台按要求完成相关票证上传且经审核无误的, 补贴款发放至垫付单位。 活动期间, 我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补贴资料滚动审核, 对评审发现的垫付补贴资金异常企业, 可要求暂停结算补贴资金; 待异常情况消除后, 再进行结算补贴资金。
企业获得的最终补贴资金, 以审计清算结果为准。

四、 参与活动企业要求

(一) 须在**区行政区域内经营家电销售业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已在本区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或报名时虽未纳入、 但承诺达到条件时能依法配合申请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二) 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运营规范, 诚实守信, 服务优良。 家电企业还需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 企业应为消费者处理废旧家电产品提供便利, 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回收企业资质或有一定回收能力, 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和**协议。
(四) 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 投诉的能力, 准确向消费者介绍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 不得误导、 欺骗消费者, 不得乘机哄抬价格、 变相涨价, 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五) 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 对“以旧换新”台账、 产品类别和能耗信息等真实性进行承诺, 按规定对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垫付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 并配合开展审计工作, 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 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不弄虚作假, 不从事制售
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六) 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还须遵守本次活动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五、 报名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均应按照下列材料清单顺序提供申请材料:
(一) 8 类家电商家报名表(附件 1);
(二) “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 信用信息报告》;
(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 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家电“收旧”协议(凭证);
(五) 参加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诚信承诺函(附件 2);
(六) 代销证明资料, 销售商户(门店、 分店、 店铺) 名称和报名企业、 开票单位不一致时, 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参与活动主体(开票方) 与商户单位之间的代销关系。

六、 ****经济促进局对报名参加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申请企业, 分批进行审核并对外公布参与开展 2024 年度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名单。

七、 报送企业产品台账

****促进局审核通过的企业对照附件 3 中的填写指引, 认真填写台账资料, ****公司章版台账(附件 3) 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活动期间内, 企业可随时补充提交资料。

八、 其他事项

(一)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 将报名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各镇街经发办。【邮件主题: XX 有限公司-2024 年 8 类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 联系人及电话详见下表】

镇(街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大良街道 梁先生 ****8030 ****@126.com
容桂街道 刘先生 ****6530 ****@qq.com
伦教街道 黄小姐 ****0002 ****@163.com
勒流街道 何小姐 ****3389 ****@qq.com
陈村镇 麦小姐 ****0706 ****@qq.com
北滘镇 郑先生 ****0046 ****@qq.com
乐从镇 陈小姐 ****1164 ****@qq.com
**镇 谭先生 ****8007 ****@qq.com
杏坛镇 尤先生 ****8426 chenjr8@shunde.****.cn
均安镇 吴先生 ****6919 ****@qq.com

(二) 每周五前, 各镇街经发办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汇总表、 报名资料纸质版****经济促进局商贸流通管理股。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07; 地址: **市**区大良德民路 3 号区政府行政大楼东二楼 B49 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lixilin@shunde.****.cn。
(三) 参与企业须按要求布放家电“以旧换新”营销活动宣传物料, 并配合提供未侵犯他人任何权利的活动图片。 主办方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商户商标、 标志、 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活动宣传。
(四) 参与企业或购买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一经发现, 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追回相应损失。 各参与企业要加强对“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 切实防止“黄牛党”刷单套取补贴资金。 出现退货、 换货的, 各参与企业应当主动退回补贴资金的补贴金额或差额。
(五) 参加活动的商户需配合主办单位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如发现零售商企业、 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 套现、 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 虚假交易等) 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促进局将立即收回已发补贴资金, 并取消企业和补贴对
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 如发现企业、 补贴对象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 套取补贴资金,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涉嫌犯罪的, ****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8类家电商家报名表.xlsx

附件2:参加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承诺函.docx

附件3:8类家电商品台账材料模板(XX有限公司-2024年8类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商品台账).xlsx

附件4:8类家电商家报名汇总表(镇街经发办填).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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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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