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川山(古樟)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覃塘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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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关于110千伏川山(古樟)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4-09-1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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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核准110千伏川山(古樟)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贵供电函〔2024〕1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110千伏川山(古樟)送变电工程。

二、项目代码为****。

三、项目单位为:****。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黄练镇、樟木镇、东龙镇和山北乡。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电站工程

主变压器:终期3×50MVA,本期1×50MVA;电压等级110kV、35kV和10kV。

110kV出线规模:终期出线5回,本期出线2回;

35kV出线规模:终期出线9回,本期出线3回;

10kV出线规模:终期出线36回,本期出线12回;

同时装设相应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及其它附属设备。

该站按户外AIS布置并按三级重点目标配置反恐措施,二次设备(保护、自动化、网络安全)及相关通信设备采用安全自主可控设备。

(二)线路工程

1.谢村~川山110kV线路

**线路路径长度约32.0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29.7km,单回路钢管杆段路径长度约0.2km,双回路角钢塔单侧挂线段路径长度约2.1km,导线截面采用1×300mm2。

2.东龙~川山110kV线路

**线路路径长度约20.0km。其中单回路角钢塔段路径长度约16.4km,双回路钢管杆单侧挂线段路径长度约0.9km,双回路角钢塔单侧挂线段路径长度约2.7km,导线截面采用1×300mm2。

****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

220kV谢村站原110kV谢安线间隔、110kV东龙站110kV备用间隔配置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各1套,并更改上述2个110kV间隔名称及电缆标识牌。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107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八、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项目核准的支持性文件是:******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12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三、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文件要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四、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委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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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