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颜集镇吴前圩工业集中区闲置厂房(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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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名称

**县颜集镇吴前圩工业****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项目编号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县领导批准《关于颜集镇申请盘活吴前圩工业集中区闲置自产的报告》([2024]政字1412号)

沭国资字[2024]66号、2024年9月20日党委会研究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挂牌期。

转让方名称

****政府

转让方概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15038A;

2.所在地:**县颜集镇颜集街;

3.转让方决策文件:《县国资办关于颜集镇申请盘活吴前圩工业集中区闲置资产的报告》(沭国资字[2024]66号);

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政府****办公室;

5.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概况

位于颜集镇吴前圩工业集中区内,2幢标准化厂房,面积合计约11668.2平方米,占地9.2亩。(详见附件)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中正**土地房****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正(沭)评资字(2024)房估字第54号、第6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政府****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4年8月2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厂房1(楼层1-3/3,建筑面积4932.66m2),评估价:356.14万元;

厂房2(楼层1-4/4,建筑面积6735.54m2),评估价:486.31万元。

挂牌底价

厂房1(楼层1-3/3,建筑面积4932.66m2),挂牌底价:356.14万元;

厂房2(楼层1-4/4,建筑面积6735.54m2),挂牌底价:486.31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等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吴猛187****8879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5.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6.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交易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7.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交接、装运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其他

1.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开具正式票据),该2幢厂房暂无法办理房产证,且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目前为租用,以后土地租金由地面资产竞得者承担(土地租金为1120元/年/亩)。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次转让一旦成交,成交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租赁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受让方承诺竞得厂房、土地后,相关的经营政策****人民政府要求,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中正(沭)评资字(2024)房估字第54号、第61号;

2.批件2024年第797号;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公共**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net/),咨询电话:0527-****6024。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本人签名);

(3)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单独缴纳,详见附件。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公司**支行。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5********40114),并备注为:XX项目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履约行为的;

5.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0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人民币5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3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8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于竞价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必须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5********40114),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缴纳完成后凭缴款截图领取网络电子成交确认书;

4.于缴清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1.本次转让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最终解释****人民政府所有。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新点客服 400-****000

****政府(转让方)187****8879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附件: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结构

楼层

建筑面积(m2)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加幅度

1

厂房1

框架

1-3/3

4932.66

356.14

20

500元或其倍数

2

厂房2

框架

1-4/4

6735.54

486.31

20

500元或其倍数


附件(9)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12
招标公告
沭阳县颜集镇吴前圩工业集中区闲置厂房(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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