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4-2025年专项物业分包招募项目”已按招募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推荐入围供应商公示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 |
2 | ******公司 |
3 | **若谷****公司 |
4 | ********公司 |
5 | ******公司 |
6 | **省德****公司 |
7 | ******公司 |
8 | 军泽(海****公司 |
9 | ******公司 |
10 | **市****公司 |
11 | **暖****公司 |
12 | ******公司 |
13 | ****公司 |
14 | **盛世****公司 |
15 | ******公司 |
16 | ******公司 |
17 | 中金鹰(琼****公司 |
18 | ******公司 |
19 | ******公司 |
20 | ******公司 |
21 | ******公司 |
22 | **市****公司 |
23 | ******公司 |
24 | ******公司 |
发布媒介:本结果公示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日。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曹清斌
联系电话:152****7212
电子邮箱:****@chinaccs.cn
采购人:****
日期: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