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2025学年社会化保障校车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某部2024—2025学年社会化保障校车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2024—2025学年社会化保障校车服务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约25万元 ;
※3.最高限价: 约25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响应报价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该项目任何资料交付其他个人或企业等。
(六)已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8 日,每日上午 08 :3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12楼开标室A1202(**市**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三)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63.com 。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 ****12楼开标室A1213(**市**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二)谈判地点: ****12楼开标室A1213(**市**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 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部
联系人:郭先生156****8525
代理机构:****
地址:**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平女士0371-****5906、 孙先生155****9192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程礼
办公电话: 25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