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耳蜗、外周介入类纳入国采!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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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采平台发布《关于开展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维护工作的通知》,启动相关产品信息维护工作。企业可于10月11日前操作,还需留意国家医保编码和CA证书的申请。

9月30日,**、**启动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要求有上述耗****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时间分别截止至10月16日24:00、10月17日17:00。


人工耳蜗

包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等


可点击6月华招文章《定了!人工耳蜗成为新批次国采品种》查看品种国采前情。****医保局C码库,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有8家企业、2家医院获得C码,与6月相比新增2家企业-****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有限公司。

其中,****医院、****医院这2家医院的产品均是通过港澳药械通政策落地的进口器械,且产品型号均是科利耳的声音处理器CP1150+人工耳蜗植入体CI632。

****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有限公司的产品则与**博鳌乐城特许药械政策有关,品牌涉及奥地利美迪、美国领先仿生、科利耳。2024年8月,**医保局发布《关于优化人工电子耳蜗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将人工耳蜗的医保支付标准设定为最高不超过45万元,要求在乐城****医疗机构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使用的特许人工耳蜗,需按规定申请C码,医保局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特许人工耳蜗纳入医保。

附:已有C码的人工****医院和**博鳌除外)

外周介入类

本次维护产品涉及外周血管支架(不含胸主动脉支架、腹主动脉支架)、血栓保护装置、腔静脉滤器、腔静脉滤器回收套件等。

对于外周介入类耗材,国家曾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关于召开人工晶体类、介入类及骨科类医用耗材信息维护工作企业培训会的通知》,其中的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耗材已作为第四批国采品种在**落地执行中。

省市层面,**、**、**先后牵头过相关品种带量采购,**联盟内部分成员参与了**牵头的项目。近期(2024年8月),**就腔静脉滤器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将由**代为开展,现已结束产品信息维护,该项目或因国采项目有所调整。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于2023年3月针对外周介入类开展的谈判议价项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大学****医院****医院牵头),由全省81****医院“组团”向外周介入类耗材供应企业“砍价”,成功挤掉“价格水分”。2024年5月发布《关于开展神经介入类、外周介入类耗材接续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的通知》,计划开启接续采购工作。谈判目录如下(腔静脉支架、CTO开通辅助器械无谈判结果):

此外,本次不包含的胸主动脉支架、腹主动脉支架于2024****医保局直接约谈。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12家国内外企业重新制定的胸主动脉覆膜支架产品价格,全场价格均在8万元以下。

具体内容可登录华招器械网,点击【行业分析报告】-【行业政策解析】-12家国内外企业胸主动脉覆膜支架齐降价!医保局直指“高价水分”查看



通知原文

【国家】 关于开展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 医用耗材集中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作安排,2024年9月29日起开展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维护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取得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均可维护。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维护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维护。

二、产品范围

1.人工耳蜗类相关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包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等)。

2.外周介入类相关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外周血管支架(不含胸主动脉支架、腹主动脉支架)、血栓保护装置、腔静脉滤器、腔静脉滤器回收套件等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

已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完成维护的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产品除外。

三、维护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相关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cn:10128),在“部件确认”栏目,查看本企业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产品信息维护。

尚未取得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系统,按要求在相关分类下申请医保编码,并按照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增补模板的格式要求,填写拟增补产品信息表,填写后发送至联采办邮箱(****@tjmpc.cn),邮件主题请标明“人工耳蜗类”或“外周介入类”字样。为确保信息维护工作顺利推进,请相关企业在2024年10月11日12时前完成国家医保编码申请并发送邮件。

未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按照CA证书受理形式公告(http://help.****.cn/tjmpc_tj/index.html)要求,领取数字证书,已领取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和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

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

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四楼(**市**区洞庭路20号)

联系电话:022-****8155

电子邮箱:****@tjmpc.cn

服务时间:9:00-12: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关于开展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 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保障局、****医疗机构:

****保障局****保障局的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人工耳蜗及外周介入两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产品范围

1.人工耳蜗类相关耗材:医疗机构使用过的获得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包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等)。

2.外周介入类相关耗材:医疗机构使用过的获得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外周血管支架(不含胸主动脉支架、腹主动脉支架)、血栓保护装置、腔静脉滤器、腔静脉滤器回收套件等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

二、填报主体

2022年、2023年有使用人工耳蜗类、外周介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方式

本次历史采购****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各医疗机构通过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数据填报系统”-“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模块(https://hc.****.cn:10137/),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填报历史采购数据。

医疗机构汇总并填报本单位2022年、2023年使用的人工耳蜗类及外周介入类医用耗材历史使用数据(包括产品单价和对应使用量,具体到规格型号),并填写HIS系统中2022、2023年度实际使用总量和实际使用总金额。对于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如医疗机构仅完成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医疗机构销售(无法提供产品价格),可仅填写产品使用量信息。

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数据时,****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盖章件。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需要市级医保部门****医保局。

四、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24时;

市级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4时;

五、其他事项

****医疗机构用户名密码沿用原用户名密码。需重置密码的请联系各市医保部门。

****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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