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澧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园项目(二期)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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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澧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园项目(二期)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沙澧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园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开发区凤羽河路以南、**路以东、**江路以北。项目占地125.85亩,建筑面积约 120600.60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4层仓库,5栋4层标准化厂房,1栋8层科研楼,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大门及围墙、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电力、消防、弱电等工程。建筑单体跨度小于10米,建筑高度小于24米。

2.3项目投资额:约26000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自有资金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包括工程各阶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物资采购供应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含配合办理审图等)、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审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 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2.7工期:54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www.****.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CA数字证书,并在**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公共**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10-14 00:00:00(**时间、下同)至2024-11-04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11-04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其公共**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 0395-****6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中段

联系人:谢丹丹 177****5531

马** 136****1520

梁燕:133****6022

监督单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9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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