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重点家电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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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重点家电产品的通知

****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认真落实《**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加大我省家电产品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现面向全省范围公开征集重点家电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企业范围。凡在**省内注册的家电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

1.空调器具:包括电风扇、空调器、空气清洁器等,用于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

2.制冷器具:包括电冰箱、冷饮机等,用于冷却和保存食物。

3.清洁器具:包括洗衣机、干衣机、吸尘器等,用于衣物和室内环境清理和清洗。

4.熨烫器具:包括电熨斗、熨衣机等,用于熨烫衣物。

5.取暖器具:包括空间加热器、电热毯等,通过电热元件取暖。

6.保健器具:包括电动按摩器、空气负离子发生器等,用于身体保健。

7.整容器具:包括 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用于个人卫生和外表管理。

8.厨房器具:包括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灶等,用于食物准备和烹调。

9.照明器具:包括日光灯、霓虹灯等,提供室内外照明。

10.电脑及通讯器具:包括电脑、电视、电话等,用于信息处理和通讯。

二、征集条件

(一)应征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有所应征产品的自主品牌;

2.经营状况稳定,2023年度企业营收在3000万元以上,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应征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市场销售一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2.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3.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三、工作安排

****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家电生产企业自愿填报应征材料:《应征承诺说明》(附件1)、《**省重点家电产品基本情况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工信局对应征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拟应征的产品名单,并向省工信厅行文推荐。

(三)省工信厅按照应征条件复核后,对于符合应征条件的企业和产品列入**省重点家电产品推广目录,予以发布。

四、相关要求

****工信局于10月22日前将企业应征材料(电子版)、《**省重点家电产品汇总表》(附件4)及推荐文件报省工信厅。

联系人及电话:易慧 罗望亮 0731-****5396

邮箱:****@163.com

地址:**省**市**区新韶东路467号****消费品工业处

附件:

1.应征承诺申明

2.**省重点家电产品基本情况表

3.相关佐证材料

4.**省重点家电产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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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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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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