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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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10月12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有关问题进行如下澄清和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修改如下: 3.4.1 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保函 (1)如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 则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账 号:211********024****1844 投标人必须在完****交易中心资格确认后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2)如采用纸质保函或纸质保证保险形式: a.****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b.保函由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和购买保函相关凭证的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内。 c.保证保险由保险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和购买保证保险相关凭证的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内。 纸质保函或纸质保证保险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现场****交易中心开标室,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保函或纸质保证保险原件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原件联系人:郝楠,联系电话:151****0810。 (3)如采用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形式: a.****银行出具的,电子银行保函附在投标文件内。 b.电子保函由担保机构出具的,购买保函相关凭证的扫描件和电子保函放在投标文件内。 c.电子保证保险由保险机构出具的,购买保证保险相关凭证的扫描件和电子保证保险放在投标文件内。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条款第11.5款。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河****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