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望远院区净水器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饮料加工设备/其他饮料加工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永**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3日 17: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8.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少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65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杨和北街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明 0951-****3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丰农巷东侧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16公寓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少华 139****9655 | ||
附件1 | 净水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回执单.docx |
项目概况
****望远院区净水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望远院区净水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 名 称 | 参数内容(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备注 |
一 | ****望远院区净水器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27 | 台 | 182000 | / |
合计 | 182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 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关于促进残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参照《****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2.5 凡参****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3-6条款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代理机构
方式:发送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响应企业发送获取文件回执单至邮箱(****@163.com),并电话告知。报名资料包括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并附相关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请各磋商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永**杨和北街82号
联系方式:谢明 0951-****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丰农巷东侧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16公寓01
联系方式:宋少华 139****9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少华
电 话: 139****9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