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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蕲县镇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钢构仓储棚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区蕲县镇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钢构仓储棚工程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人须知为;
3.7.4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 用 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密封和标记要求:/ |
现变更为:
3.7.4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 用 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密封和标记要求:/ |
2. 招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8:30-9:00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