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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管理局审核上报,****管理局对**市亿龙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申请延续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6日)。
企业名称:**市亿龙车用天然气加气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33647J
企业地址:**市**区北环路与**路交叉口东60米**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琴
经营类别:汽车加气站
发证部门名称:****管理局
拟发证日期:2024年10月17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9年10月16日止
公示期内,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市亿龙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851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