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山村元山1-4组道路环境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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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村元山1-4组道路环境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受****的委托,就元山村元山1-4组道路环境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元山村元山1-4组道路环境提升项目

二、预算:人民币****747.52元

三、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取得安全B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在该单位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2021年10月至今承担过单项金额14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报告等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核查)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吴住建[2018]183号)中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在度假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2、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3、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4、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发生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5、恶意欠薪或讨薪被通报的;

6、因违法、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三次(含)以上的;

7、因违法、违规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8、未按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被主管部门查实二次以上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预算价、发包价计算表等相关材料。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现金300元,开标时缴纳,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10:30****中心二楼开标室,等待进行现场抽签、资审,抽签时授权委托人不到现场视作放弃;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30,地点同上;

(三)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

七、备注

(一)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工程招标预算价为****747.52元,发包价:****747.52元。未按此价格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须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须编制。

(三)(1)入围办法:投标单位如超过三家,全部入围;如少于三家的则重新公告。

(2)评标定标办法及步骤:在金庭镇限额工****领导小组监督下,由招标人当场将于投标单位数量相同且与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号一致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依次公开随机抽取5个号码球。按抽出号码的次序号代表对应投标人投标的评审次序(即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评审次序,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次评审次序,以此类推),抽出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抽取结果上签字确认。

(3)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依标书评审次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出三名合格的中****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4)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以本票或汇票的形式缴纳,不接受本票或汇票以外的任何形式)在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帐户名:****

帐 号:890********000002728

开户行:****银行**分行**支行

(四)中****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

(五)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浩斌 联系电话: ****1513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宝带东路264号三楼300-6

联系人:闫帅 联系电话:0512-****0239

九、公告期: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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