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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办事处****委员会五组向我局****社区居民委员会五组临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金钻**东北面。
二、公示内容
****委员会五组临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四、公示地点
(一)**市**区颐园路127号一楼公告栏。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委员会五组临时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
方案
****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